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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做好‘放管服’改革和‘減證便民’專項行動涉及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和“涉及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方面的地方性法規”兩項專項清理工作,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實現常態化。對昆明市現行有效的,由市政府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的70件地方性法規,80件政府規章,54件市政府規范性文件,89件部門規范性文件,355件縣(市)區政府、園區管委會規范性文件進行瞭清理。
進一步完善制度體系。完成《昆明市城鄉規劃條例(修訂)》《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修訂)》《昆明市建設區域性國際中心城市條例》等12件地方性法規的起草和提請審議工作。制定《昆明市違法建築處置辦法》《昆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昆明市滇池分級保護范圍劃定方案》等6件規章、規范性文件。
四、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完善政府立法體制機制
一、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統籌規劃和年度工作安排
建立立法工作基層聯系點,突出立法重點,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科學編制地方立法計劃,在西山區棕樹營街道辦事處、富民縣散旦鎮建立瞭第一批立法工作基層聯系點,實現公民有序參與政府立法。
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組織對14個縣(市)區法治政府建設相關工作進行瞭督察,並向省法制辦和市政府上報瞭督察報告。制定瞭年度法治政府建設目標考核實施方案,有效發揮考核機制的導向作用,促進瞭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目標的完成。
(四)加強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
(四)強化多層次監督。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主動接受市政協的民主監督,積極接受社會監督,認真聽取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和各人民團體的意見,做好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推進審計全覆蓋,試點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的離任審計。
強化政府涉法事務的合法性審查。市、縣(市)區法制機構共對本級政府及部門的11200件涉法事務進行瞭合法性審查,促進瞭全市經濟社會有序發展,切實維護瞭社會和諧穩定。
深入開展綜合行政執法。目前,市、縣兩級城市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已在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綠化管理、城鄉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等領域全面實施綜合執法;在工商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兩個領域部分實施綜合執法。加快推進執法重心下移,推行城市管理執法中隊“區屬街管街用”模式。健全城管綜合執法機制。制定瞭《關於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實施方案》《昆明市城市容貌標準》《城市照明維護管養市場化相關指導文件及考核辦法》,深入推進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務水平。
結合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重點,確定12個課題選題,收集整理課題研究成果270餘篇;充分發揮市法學會職能作用,組織年度雲南省法學優秀論文征文評比活動、第十二屆泛珠三角合作法治論壇和西部法治論壇等3次征文活動,共審核上報課題成果126篇。組織開展“百名法學傢百場報告會”活動。舉辦瞭2017年“雲南省‘雙百’報告會昆明專場”法治宣講活動,有力推進瞭法治政府建設工作。
深入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建立起村(社區)綜治服務站+網格員+中心戶長+居民的網格化服務管理聯動機制,網格化服務管理覆蓋率達到100%。明確“十三五”期間我市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構建一個格局、圍繞兩個要求、著力三個提升、落實四級責任、強化五個結合、健全六項機制、織密七張網絡”的“1234567”的工作總體思路,完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深入開展平安創建,全市共命名“平安傢庭”(零傢庭暴力)示范社區(村)477個、非煤礦山行業系統平安礦山67傢、“平安校園”346所,“平安商會”41傢、“平安市場”95傢、“平安車隊”30個、“平安線路”65條、“平安的士”3336輛、平安林區16個、平安庫區2個。
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關於昆明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建設
(五)加強人民調解工日本無籽葡萄|日本無籽葡萄批發作
按照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雲南省法治政府建設規劃暨實施方案(2016-2020年)》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制定瞭《昆明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統籌安排部署瞭我市2016—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同時,市政府制定《昆明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明確瞭我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
(一)統籌規劃,突出重點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不斷健全依法化解糾紛機制,及時收集相關信息,強化矛盾糾紛的處置能力,加強對重點、熱點、難點問題的整治力度,引導公民依法表達訴求和維護權益。提高行政復議辦案質量,增強行政復議的專業性、透明度和公信力,積極探索不履行行政復議決定的責任追究制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承接誰負責,誰負責誰應訴”的原則,進一步落實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加強人民調解工作,把信訪工作納入法治化的軌道。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四)完善行政調解行政裁決仲裁制度
(一)改革行政執法體制櫻桃禮盒|櫻桃禮盒推薦
(三)健全法律顧問制度
暢通行政復議申請渠道,不斷改進案件審理工作機制, 2017年市政府、縣(市)區政府以及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170件,嚴格依法依規、按時高效辦理行政復議案件。不斷提高案件辦理質量,依法運用調解、和解方式解決糾紛,強化聽證審理,加大行政復議糾錯力度,行政復議專業化、規范化、信息化建設切實加強。
全面建立領導幹部學法制度。通過采取統籌調訓、黨校集中培訓、中心組集中學習、菜單式選學和“領導幹部培訓日”專題講座等形式,擴大各級領導幹部的培訓面;把法律法規的學習作為市委黨校必修課程和規定動作,進行專題考核;專門針對縣處級領導幹部制定試題,組織開展法律知識考試,並將考試成績納入領導幹部年度綜合考評,促進各級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處理問題能力的提高。加強國傢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制定《關於進一步完善國傢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實施意見》,全市500多傢單位、10萬餘人使用瞭國傢工作人員網絡在線學法考試,增強瞭法治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六)改革信訪工作制度
(二)加強市場監管,營造良好政商環境
統籌安排全市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培訓,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培訓內容突出推進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等工作重點,2017年,市、縣(市)區共舉辦法律知識培訓31期,共培訓執法人員8418餘人,辦理執法證件4312份,有力提升瞭全市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加強合法性審查工作
(二)加強重點領域政府立法
按照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園區及各市級部門上報創建申請、確定培育對象、實地指導創建、檢查驗收(復核)、登報公示、研究審定的工作步驟,27傢單位被批準命名為“昆明市依法行政示范單位”,促進瞭全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整體推進。
日本青森大紅榮蘋果|日本青森大紅榮蘋果批發五、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制定《昆明市市級機關接待群眾來訪工作辦法》《昆明市行政機關來訪事項受理、辦理工作規范》《昆明市群眾來信程序性辦理規范》,提高信訪工作規范化和標準化水平。目前,信訪系統覆蓋全市939個單位,2017年共受理網上信訪4695件,辦結4460件。
組織學習貫徹《雲南省行政處罰程序規范》《雲南省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創新行政執法方式,推廣運用柔性執法方式,在執行好我市2011年推行的柔性執法“六項制度”的基礎上,各級執法主體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等手段,創新執法方式,構建良好的執法氛圍。
(一)健全依法化解糾紛機制
(三)創新社會治理,優化公共服務
六、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建設。充分發揮立法引領改革、推動發展作用,重點抓好特色產業發展培育、政府投資管理、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生態環境保護、滇池治理、創新社會治理、改善民生和社會保障、政府自身建設等領域的政府立法,對社會高度關註、行政管理急需、條件較為成熟的,要集中力量抓緊完成。
(二)接受人大、政協監督
進一步完善《昆明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決策聽證制度實施細則》《全省重點督查的重大建設項目和省惠民實事落實情況定期報告制度》《政府工作報告辦理督查制度》《昆明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決策事項辦理督查制度》《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限時辦結制》等制度,強化瞭行政監督。制定瞭《關於加強脫貧攻堅監督執紀問責的實施方案》,確保脫貧攻堅工作順利推進。制定《昆明市縣處級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分類管理辦法(暫行)》,實現瞭對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制度化常態化管理。
(三)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一)加強行政監督和審計監督
嚴格實行行政審批目錄動態管理,繼續精簡行政審批事項,2017年對上級部門取消下放的行政許可事項進行清理,取消行政許可項目2項,調整行政許可項目4項,承接省級行政許可項目5項。全力推進市本級“互聯網+政務服務中心+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投資服務中心+黨群服務中心”“一網四中心”建設。推進投資項目集中審批。在各級政務服務中心設立“投資項目集中審批服務專區”,實現一窗接件、分送相關、限時辦結。規范中介服務,實現瞭市、縣兩級投資審批中介超市全覆蓋。
全市410個縣級部門和138個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全部聘請瞭法律顧問,覆蓋率為100%。2017年制定出臺瞭《關於公開選聘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及法律專傢咨詢委員會委員工作方案》,有序推進新一屆市委市政府法律顧問、法律專傢咨詢委員會委員的選聘工作。
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和政協的民主監督,主動邀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進行視察,報告工作,高度重視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全年共辦理市人大建議442件,市政協提案457件。
(三)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
不斷拓寬與群眾的溝通交流渠道,接受社會監督。通過12345市長熱線電話、書記工作電話、市長工作電話、書記電子信箱、市長電子信箱、市長熱線信箱、市長熱線網站、“昆明市長”新浪微博及“昆明12345市長熱線”新浪微博等各類渠道共接收群眾來電(件)78萬餘個(件)(不包括各縣市區聯動熱線獨立受理件)。
(四)全面推進政府信息公開
制定《昆明市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分工方案》《昆明市在全國文明城市創建中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實施細則》等文件,統籌安排全市政務公開工作;制定《2017年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工作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規范全市政務公開考核工作;制定《關於加強政府網站信息內容建設的實施意見》,委托第三方監測機構對各級各部門政府網站適時監測;完成“昆明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系統”項目的建設,加強瞭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的統籌綜合管理。
七、健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
(二)加強執法人員學習培訓
制定《昆明市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實施辦法》《昆明市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考核實施細則》,對近1300個重大事項及決策進行瞭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定《昆明市建立紀檢監察政法信訪部門解決群眾訴求“四級聯動”工作機制的指導意見》,建立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解決群眾訴求“四級聯動”工作機制,在市、縣兩級掛牌成立瞭“群眾訴求中心”,在130個鄉鎮(街道)、1600餘個村(社區)掛牌成立瞭“群眾訴求受理中心”。
(二)依法辦理行政復議案件
(一)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面推進“放管服”
(三)積極履行行政應訴工作職責
2017年,以市政府、縣(市)區政府以及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為被告的行政訴訟共162件。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嚴格遵守法定時限,履行法定義務,按時提交答辯狀和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依據、證據,努力做好溝通協調,積極配合人民法院和省政府開展案件調解工作,共同化解行政爭議。
(三)加強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
及時掌握社情民意,每月對行政調解數據及情況進行分析匯總,作為維護社會穩定、創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參考依據。2017年全市共排查調處矛盾糾紛9544件,調處7605件;行政復議和行政仲裁受理案件1577件,調解結案651件;治安調解受理案件4870件,調解結案4093件。
推進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將23個部門的50項涉企證照事項整合到營業執照上,實現瞭“五十證合一”。全面實施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改革。截止目前,共受理全程電子化登記申請2384戶,其中審核已通過1983戶。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共歸集共享各類市場主體登記信息78.8萬條,行政許可信息5萬餘條、行政處罰信息3000餘條。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模式,全市共有121個單位在昆明市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服務監管平臺建立瞭執法檢查對象名錄庫,140個單位建立瞭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
推進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全市共建立人民調解委員會2056個。2017年,共調解糾紛案件93104件,涉及當事人217835人,協議涉及金額89920.65萬元,調解成功92693件。
(一)不斷深化重大決策聽證工作
加強規范性文件審查備案工作。將《昆明市檔案中介服務機構管理辦法》《昆明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等6件政府規章上報國務院、省政府備案,並對縣(市)區、市級部門制定涉及經濟、環境保護、食品安全、交通管理等方面的25件規范性文件進行瞭嚴格審查備案。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一)樹立重視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導向
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嚴格幹部管理。實施領導幹部述法考核制度。建立黨政領導幹部述職述廉述法“三位一體”考評制度。加強高端人才的引進和培養。建立“昆明法治專傢智庫”,聘請瞭17位國傢級、省級、市級知名法學、法律專傢學者作為首批智庫專傢,為黨委政府決策部署提供參考。
(二)加強對政府工作人員的法治教育培訓
(三)組織開展“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活動,發揮典型示范帶動作用
(三)落實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
出臺《昆明市貫徹 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 實施辦法》,明確細化瞭市、縣兩級地方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人在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中的任務與責任。市、縣兩級分別成立瞭依法治市、縣(市)區領導小組,形成瞭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嚴格落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制度,市政府按規定向省人民政府、市委和市人大常委會報送瞭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書面報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級各部門也按規定報告瞭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並通過門戶網站對外公開。
(四)加強法治政府理論研究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項決策規定》的要求,督促各級各部門嚴格執行重大決策聽證制度,加大工作創新力度,完善聽證代表遴選機制,使聽證參加人更具廣泛性和代表性,並把聽證意見作為決策的重要參考,全市共開展重大決策聽證312次。
九、存在問題
2017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設雖取得瞭一定的成績,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各縣(市)區、市級各部門法治建設不平衡,齊抓共管、上下聯動、整體推進的良好工作格局尚未真正形成。二是部分地區和部門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三是執法不規范現象時有發生,少數執法部門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觀念還未真正確立。
十、2018年工作思路
(一)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統籌規劃和年度工作安排。在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堅強領導下,按照《昆明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明確的各項目標任務的時間表、路線圖以及可供檢驗的成果形式,認真研究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逐年分解落實《實施方案》中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明確年度依法行政重點工作。
將執法案卷評查工作作為強化重點領域執法監督的重要舉措。2017年,按照集中地點、集中人員、集中時間“三集中”原則,組織對2016年度市縣兩級質監、安監、公安、商務、環保、食藥監、城管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復議四類1072件執法案卷,開展集中評查。對存在不合格案卷的執法部門,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進一步規范瞭執法工作。
(三)提升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嚴格執行《雲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研究制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清單,完善決策風險評估機制。增強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參與度,提高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完成市委、市政府法律顧問的聘請、法律顧問室工作規則的研究制定等工作,推動政府法律顧問由“裝飾墻”向“防火墻”轉變。
(二)強化督促檢查和年終考核評價
(五)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推進執法重心下移、減少執法層級,合理配置執法力量,深入推進綜合執法。改進執法方式,創新執法機制,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全過程記錄,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落實。加強環境保護、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等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的執法,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滿意度。嚴格責任追究,規范輔助執法人員管理等工作。
(四)開展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專項清理
進一步完善制度體系。完成《昆明市城鄉規劃條例(修訂)》《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修訂)》《昆明市建設區域性國際中心城市條例》等12件地方性法規的起草和提請審議工作。制定《昆明市違法建築處置辦法》《昆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昆明市滇池分級保護范圍劃定方案》等6件規章、規范性文件。
四、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完善政府立法體制機制
一、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統籌規劃和年度工作安排
建立立法工作基層聯系點,突出立法重點,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科學編制地方立法計劃,在西山區棕樹營街道辦事處、富民縣散旦鎮建立瞭第一批立法工作基層聯系點,實現公民有序參與政府立法。
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組織對14個縣(市)區法治政府建設相關工作進行瞭督察,並向省法制辦和市政府上報瞭督察報告。制定瞭年度法治政府建設目標考核實施方案,有效發揮考核機制的導向作用,促進瞭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目標的完成。
(四)加強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
(四)強化多層次監督。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主動接受市政協的民主監督,積極接受社會監督,認真聽取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和各人民團體的意見,做好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推進審計全覆蓋,試點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的離任審計。
強化政府涉法事務的合法性審查。市、縣(市)區法制機構共對本級政府及部門的11200件涉法事務進行瞭合法性審查,促進瞭全市經濟社會有序發展,切實維護瞭社會和諧穩定。
深入開展綜合行政執法。目前,市、縣兩級城市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已在市容環境衛生管理、綠化管理、城鄉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等領域全面實施綜合執法;在工商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兩個領域部分實施綜合執法。加快推進執法重心下移,推行城市管理執法中隊“區屬街管街用”模式。健全城管綜合執法機制。制定瞭《關於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實施方案》《昆明市城市容貌標準》《城市照明維護管養市場化相關指導文件及考核辦法》,深入推進城市管理執法體制改革,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務水平。
結合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重點,確定12個課題選題,收集整理課題研究成果270餘篇;充分發揮市法學會職能作用,組織年度雲南省法學優秀論文征文評比活動、第十二屆泛珠三角合作法治論壇和西部法治論壇等3次征文活動,共審核上報課題成果126篇。組織開展“百名法學傢百場報告會”活動。舉辦瞭2017年“雲南省‘雙百’報告會昆明專場”法治宣講活動,有力推進瞭法治政府建設工作。
深入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建立起村(社區)綜治服務站+網格員+中心戶長+居民的網格化服務管理聯動機制,網格化服務管理覆蓋率達到100%。明確“十三五”期間我市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構建一個格局、圍繞兩個要求、著力三個提升、落實四級責任、強化五個結合、健全六項機制、織密七張網絡”的“1234567”的工作總體思路,完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深入開展平安創建,全市共命名“平安傢庭”(零傢庭暴力)示范社區(村)477個、非煤礦山行業系統平安礦山67傢、“平安校園”346所,“平安商會”41傢、“平安市場”95傢、“平安車隊”30個、“平安線路”65條、“平安的士”3336輛、平安林區16個、平安庫區2個。
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關於昆明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建設
(五)加強人民調解工日本無籽葡萄|日本無籽葡萄批發作
按照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雲南省法治政府建設規劃暨實施方案(2016-2020年)》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制定瞭《昆明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統籌安排部署瞭我市2016—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同時,市政府制定《昆明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明確瞭我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
(一)統籌規劃,突出重點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不斷健全依法化解糾紛機制,及時收集相關信息,強化矛盾糾紛的處置能力,加強對重點、熱點、難點問題的整治力度,引導公民依法表達訴求和維護權益。提高行政復議辦案質量,增強行政復議的專業性、透明度和公信力,積極探索不履行行政復議決定的責任追究制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承接誰負責,誰負責誰應訴”的原則,進一步落實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加強人民調解工作,把信訪工作納入法治化的軌道。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四)完善行政調解行政裁決仲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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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健全法律顧問制度
暢通行政復議申請渠道,不斷改進案件審理工作機制, 2017年市政府、縣(市)區政府以及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共收到行政復議申請170件,嚴格依法依規、按時高效辦理行政復議案件。不斷提高案件辦理質量,依法運用調解、和解方式解決糾紛,強化聽證審理,加大行政復議糾錯力度,行政復議專業化、規范化、信息化建設切實加強。
全面建立領導幹部學法制度。通過采取統籌調訓、黨校集中培訓、中心組集中學習、菜單式選學和“領導幹部培訓日”專題講座等形式,擴大各級領導幹部的培訓面;把法律法規的學習作為市委黨校必修課程和規定動作,進行專題考核;專門針對縣處級領導幹部制定試題,組織開展法律知識考試,並將考試成績納入領導幹部年度綜合考評,促進各級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處理問題能力的提高。加強國傢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制定《關於進一步完善國傢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實施意見》,全市500多傢單位、10萬餘人使用瞭國傢工作人員網絡在線學法考試,增強瞭法治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六)改革信訪工作制度
(二)加強市場監管,營造良好政商環境
統籌安排全市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培訓,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培訓內容突出推進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等工作重點,2017年,市、縣(市)區共舉辦法律知識培訓31期,共培訓執法人員8418餘人,辦理執法證件4312份,有力提升瞭全市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加強合法性審查工作
(二)加強重點領域政府立法
按照各縣(市)區、開發(度假)園區及各市級部門上報創建申請、確定培育對象、實地指導創建、檢查驗收(復核)、登報公示、研究審定的工作步驟,27傢單位被批準命名為“昆明市依法行政示范單位”,促進瞭全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的整體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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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昆明市市級機關接待群眾來訪工作辦法》《昆明市行政機關來訪事項受理、辦理工作規范》《昆明市群眾來信程序性辦理規范》,提高信訪工作規范化和標準化水平。目前,信訪系統覆蓋全市939個單位,2017年共受理網上信訪4695件,辦結4460件。
組織學習貫徹《雲南省行政處罰程序規范》《雲南省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創新行政執法方式,推廣運用柔性執法方式,在執行好我市2011年推行的柔性執法“六項制度”的基礎上,各級執法主體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等手段,創新執法方式,構建良好的執法氛圍。
(一)健全依法化解糾紛機制
(三)創新社會治理,優化公共服務
六、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建設。充分發揮立法引領改革、推動發展作用,重點抓好特色產業發展培育、政府投資管理、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生態環境保護、滇池治理、創新社會治理、改善民生和社會保障、政府自身建設等領域的政府立法,對社會高度關註、行政管理急需、條件較為成熟的,要集中力量抓緊完成。
(二)接受人大、政協監督
進一步完善《昆明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決策聽證制度實施細則》《全省重點督查的重大建設項目和省惠民實事落實情況定期報告制度》《政府工作報告辦理督查制度》《昆明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決策事項辦理督查制度》《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限時辦結制》等制度,強化瞭行政監督。制定瞭《關於加強脫貧攻堅監督執紀問責的實施方案》,確保脫貧攻堅工作順利推進。制定《昆明市縣處級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分類管理辦法(暫行)》,實現瞭對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制度化常態化管理。
(三)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一)加強行政監督和審計監督
嚴格實行行政審批目錄動態管理,繼續精簡行政審批事項,2017年對上級部門取消下放的行政許可事項進行清理,取消行政許可項目2項,調整行政許可項目4項,承接省級行政許可項目5項。全力推進市本級“互聯網+政務服務中心+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投資服務中心+黨群服務中心”“一網四中心”建設。推進投資項目集中審批。在各級政務服務中心設立“投資項目集中審批服務專區”,實現一窗接件、分送相關、限時辦結。規范中介服務,實現瞭市、縣兩級投資審批中介超市全覆蓋。
全市410個縣級部門和138個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全部聘請瞭法律顧問,覆蓋率為100%。2017年制定出臺瞭《關於公開選聘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及法律專傢咨詢委員會委員工作方案》,有序推進新一屆市委市政府法律顧問、法律專傢咨詢委員會委員的選聘工作。
自覺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和政協的民主監督,主動邀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進行視察,報告工作,高度重視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全年共辦理市人大建議442件,市政協提案457件。
(三)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
不斷拓寬與群眾的溝通交流渠道,接受社會監督。通過12345市長熱線電話、書記工作電話、市長工作電話、書記電子信箱、市長電子信箱、市長熱線信箱、市長熱線網站、“昆明市長”新浪微博及“昆明12345市長熱線”新浪微博等各類渠道共接收群眾來電(件)78萬餘個(件)(不包括各縣市區聯動熱線獨立受理件)。
(四)全面推進政府信息公開
制定《昆明市2017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分工方案》《昆明市在全國文明城市創建中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實施細則》等文件,統籌安排全市政務公開工作;制定《2017年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工作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規范全市政務公開考核工作;制定《關於加強政府網站信息內容建設的實施意見》,委托第三方監測機構對各級各部門政府網站適時監測;完成“昆明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系統”項目的建設,加強瞭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的統籌綜合管理。
七、健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
(二)加強執法人員學習培訓
制定《昆明市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實施辦法》《昆明市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考核實施細則》,對近1300個重大事項及決策進行瞭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定《昆明市建立紀檢監察政法信訪部門解決群眾訴求“四級聯動”工作機制的指導意見》,建立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解決群眾訴求“四級聯動”工作機制,在市、縣兩級掛牌成立瞭“群眾訴求中心”,在130個鄉鎮(街道)、1600餘個村(社區)掛牌成立瞭“群眾訴求受理中心”。
(二)依法辦理行政復議案件
(一)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面推進“放管服”
(三)積極履行行政應訴工作職責
2017年,以市政府、縣(市)區政府以及開發度假園區管委會為被告的行政訴訟共162件。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嚴格遵守法定時限,履行法定義務,按時提交答辯狀和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依據、證據,努力做好溝通協調,積極配合人民法院和省政府開展案件調解工作,共同化解行政爭議。
(三)加強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
及時掌握社情民意,每月對行政調解數據及情況進行分析匯總,作為維護社會穩定、創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參考依據。2017年全市共排查調處矛盾糾紛9544件,調處7605件;行政復議和行政仲裁受理案件1577件,調解結案651件;治安調解受理案件4870件,調解結案4093件。
推進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將23個部門的50項涉企證照事項整合到營業執照上,實現瞭“五十證合一”。全面實施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改革。截止目前,共受理全程電子化登記申請2384戶,其中審核已通過1983戶。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共歸集共享各類市場主體登記信息78.8萬條,行政許可信息5萬餘條、行政處罰信息3000餘條。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模式,全市共有121個單位在昆明市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服務監管平臺建立瞭執法檢查對象名錄庫,140個單位建立瞭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
推進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全市共建立人民調解委員會2056個。2017年,共調解糾紛案件93104件,涉及當事人217835人,協議涉及金額89920.65萬元,調解成功92693件。
(一)不斷深化重大決策聽證工作
加強規范性文件審查備案工作。將《昆明市檔案中介服務機構管理辦法》《昆明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等6件政府規章上報國務院、省政府備案,並對縣(市)區、市級部門制定涉及經濟、環境保護、食品安全、交通管理等方面的25件規范性文件進行瞭嚴格審查備案。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一)樹立重視法治素養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導向
抓住領導幹部這個“關鍵少數”,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嚴格幹部管理。實施領導幹部述法考核制度。建立黨政領導幹部述職述廉述法“三位一體”考評制度。加強高端人才的引進和培養。建立“昆明法治專傢智庫”,聘請瞭17位國傢級、省級、市級知名法學、法律專傢學者作為首批智庫專傢,為黨委政府決策部署提供參考。
(二)加強對政府工作人員的法治教育培訓
(三)組織開展“依法行政示范單位”創建活動,發揮典型示范帶動作用
(三)落實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
出臺《昆明市貫徹 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 實施辦法》,明確細化瞭市、縣兩級地方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人在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中的任務與責任。市、縣兩級分別成立瞭依法治市、縣(市)區領導小組,形成瞭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嚴格落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制度,市政府按規定向省人民政府、市委和市人大常委會報送瞭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書面報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級各部門也按規定報告瞭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並通過門戶網站對外公開。
(四)加強法治政府理論研究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項決策規定》的要求,督促各級各部門嚴格執行重大決策聽證制度,加大工作創新力度,完善聽證代表遴選機制,使聽證參加人更具廣泛性和代表性,並把聽證意見作為決策的重要參考,全市共開展重大決策聽證312次。
九、存在問題
2017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設雖取得瞭一定的成績,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各縣(市)區、市級各部門法治建設不平衡,齊抓共管、上下聯動、整體推進的良好工作格局尚未真正形成。二是部分地區和部門領導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三是執法不規范現象時有發生,少數執法部門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觀念還未真正確立。
十、2018年工作思路
(一)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統籌規劃和年度工作安排。在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堅強領導下,按照《昆明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16-2020年)》明確的各項目標任務的時間表、路線圖以及可供檢驗的成果形式,認真研究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逐年分解落實《實施方案》中法治政府建設各項工作,明確年度依法行政重點工作。
將執法案卷評查工作作為強化重點領域執法監督的重要舉措。2017年,按照集中地點、集中人員、集中時間“三集中”原則,組織對2016年度市縣兩級質監、安監、公安、商務、環保、食藥監、城管的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復議四類1072件執法案卷,開展集中評查。對存在不合格案卷的執法部門,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進一步規范瞭執法工作。
(三)提升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嚴格執行《雲南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研究制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清單,完善決策風險評估機制。增強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參與度,提高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完成市委、市政府法律顧問的聘請、法律顧問室工作規則的研究制定等工作,推動政府法律顧問由“裝飾墻”向“防火墻”轉變。
(二)強化督促檢查和年終考核評價
(五)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推進執法重心下移、減少執法層級,合理配置執法力量,深入推進綜合執法。改進執法方式,創新執法機制,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全過程記錄,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落實。加強環境保護、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等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的執法,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滿意度。嚴格責任追究,規范輔助執法人員管理等工作。
(四)開展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專項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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